【相信明天會更好】評論
可保危險必須符合七大要件,但隨著保險人經營條件的不同,遂有「絕對必要條件」與「相對必要條件」之分,符合「絕對必要條件」的包括危險單位數量眾多且性質相同和危險單位不可同時發生損失。這兩個條件是保險人能夠運用大數法則來計算風險機率和保險費率的基礎,如果缺少這兩個條件,保險人就無法有效地分散風險和控制成本。其餘五個條件則是「相對必要條件」,指的是保險人在實務上會考量的因素,例如損失的意外性、明確性、沉重性、可測度性和保險成本的經濟合理性。這些因素會影響保險人是否願意承保或如何設計保險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