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oyce620528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少年事件處理法22條
【用戶】Ting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少年事件處理法22條第1項: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少年法院法官得依職權或依少年調查官之請求發同行書(D),強制其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