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關於雇主使勞工於特別休假期間工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第 38 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假期內之工資應由雇主 加倍發給
(B)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 38 條所定勞工之假期,停止假期之 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C)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
(D)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第 38 條所定勞工之假期工作時,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Hu(邀請碼:135297】評論

自己簡單的理解(B) 對於特別休假因天災、事變或突發,工資加倍並事後補休     (原則上有補休)第40條(CD)若經勞工同意或季節性關係經同意,工資加倍,沒得補休       (自己都同意加班了,加倍給錢就好。)第39條       (A) 公用事業之勞工,只有工資加倍,沒得補休     (公用事業,主管機關要你加班你沒得同意或不同意,所以只有加倍)第41條法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勞動基準法第40條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ミヤザワ】評論

24 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關於雇主使勞工於特別休假期間工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第 38 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假期內之工資應由雇主加倍發給 

hello】評論

24 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關於雇主使勞工於特別休假期間工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O (A) 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第 38 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假期內之工資應由雇主 加倍發給O (B)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 38 條所定勞工之假期,停止假期之 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O (C) 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X (D) 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第 38 條所定勞工之假期工作時,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工資加倍工資加倍,事後補休A 第 41 條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