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孟娟】評論
甲、乙分別成立刑法第 271 條殺人未遂罪之教唆犯 ,教唆犯是屬於共犯的一種,而共犯和共同正犯是不一樣的。教唆犯,幫助犯都屬共犯,而共同正犯則是兩人以上,共同實施同一犯罪行為
【Shelly】評論
還是不太懂為何不是B, 意思是雖然教唆犯是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但是是那條罪的教唆犯,跟一般的殺人未遂罪還是不一樣嗎?
【【占卜】模擬Morning】評論
甲、乙共同教唆丙殺丁,丙因而行刺丁,丁未死。甲、乙之刑事責任如何? (C)甲、乙分別成立刑法第 271 條殺人未遂罪之教唆犯 第 29 條 (教唆犯及其法律效果)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6616號判例要旨刑法第二十八條之共同正犯,以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行為為條件,教唆犯則係教唆他人實施犯罪行為,與共同實施之正犯有別,二人以上共同教唆,雖應就教唆行為共同負責,仍不適用第二十八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