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李先生原設戶籍在臺中市,民國 100 年經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105 年 6 月持美國護照入境,106 年 3月經許可回復我國國籍後,同年次月出國,李先生應辦何項戶籍登記?
(A)無庸辦理遷入登記
(B)應辦遷入登記
(C)戶政事務所逕辦遷徙登記
(D)須核准定居後辦遷入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Angellai La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17條(遷入登記)由他鄉(鎮、市、區)遷入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原有戶籍國民遷出國外,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個月以上者,應為遷入登記。原有戶籍國民,經許可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