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評論
第18條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
【神木幼苗】評論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18條
【Gary】評論
行政法: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從新從優原則以、從新從輕原則刑法:從舊從輕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