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有關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等第之評列,下列各項不得考列甲等之情事,何項敘述錯誤?
(A)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者
(B)曠職累積達二日者
(C)參加升官等訓練之測驗,經扣考處分者
(D)事、病假合計超過十日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00512
統計:A(23),B(75),C(97),D(46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人員消極資格、公務人員考績法、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用户評論

Selena Yen】評論

曠職一日或累積達二日

Ellen Chen】評論

公務人員在考績年度內,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考列甲等:一、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者。二、參加公務人員相關考試或升官等訓練之測驗,經扣考處分者。三、平時考核獎懲抵銷後,累積達記過以上處分者。四、曠職一日或累積達二日者。五、事、病假合計超過十四日者。六、辦理為民服務業務,態度惡劣,影響政府聲譽,有具體事實者。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考績施4III 不得甲等 :1.刑懲 2.扣考 3.功過相抵記過以上 4.曠職一日累積兩日 5.事病假14日 6.爲民服務態度惡劣有具體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