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B 直轄市政府工務局之公務員 C,執行公務之際,因其重大過失而不慎毀損 A 停靠在路邊之機車,A 欲請求國家賠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本案應以 B 直轄市政府工務局為賠償義務機關
(B) A 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C)賠償義務機關對於 A 之國家賠償請求,若逾 30 日不開始協議,A 得逕行提起訴訟
(D)公務員 C 因非故意,故賠償義務機關對 C 並無求償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82266
統計:A(293),B(213),C(764),D(9517),E(0)

用户評論

痛苦會過去,美會留下。】評論

選項(C)國家賠償法第11條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是「或」,所以沒錯!

ChevyM】評論

公務員只要故意或過失國家就要賠償,所以重大過失更應該要賠公務員雖非故意但有重大過失,所以國家要賠,當然對C有求償權

fofx】評論

(D) 公務員 C 因非故意,但題目有提到他有重大過失,所以賠償義務機關對 C 有求償權。 國家賠償法 第 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