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哲學家曾說:「應該把人當目的,不應把人當工具」,請問這個主張接近哪一種原則?
(A)程序原則
(B)普效性原則
(C)自由原則
(D)吾-汝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8845
統計:A(214),B(334),C(194),D(2772),E(0)

用户評論

junpinxie】評論

存在主義學者 布伯(M.Buber)提出「汝-我關係」存在主義強調個人認識自我的存在(認識自我即是教育目的,而非教育的手段=工具的意思)

Chen】評論

自由原則:一個人所做的道德判斷與採取的行為規範,應出於其本人的自由意志的抉擇;而自由意志的抉擇,又為道德的價值與責任之所生。因此,道德教學應鼓勵學生學習並善用自由原則。程序原則:道德規範的適切與否,應循大家講理的方式,而不訴諸直覺與情緒,能將最合理的找出來,才能達到道德的普遍性。「吾 -汝」原則:是以色列著名的宗教哲學家布柏(Martin Buber, 1878~1965)在其名著[吾與汝](I and Thou; Ich und Du)一書中所提出來的原則。布柏認為「吾-它」(我-它)、「吾-汝」(我-你)是人與世界溝通的二種方式,兩者共同建構了人性的存在。強調「吾-汝」之間的真誠對話原則,希望師生雙方都能秉持「吾- 汝」(而非我-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