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lin Chuang】評論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14 條曠職以時計算,累積滿八小時以一日計;其與曠職期間連續之例假日應予扣除,並視為繼續曠職。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14條曠職以時計算,累積滿八小時以一日計;其與曠職期間連續之例假日應予扣除,並視為繼續曠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