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向乙承租房屋,惟甲未能依約支付租金,計積欠租金新臺幣10萬元,關於乙對甲之租金給付請求權,以及因租金給付遲延而生之遲延利息請求權,依實務見解,其消滅時效期間為何?
(A)租金給付請求權及遲延利息請求權,均為15年
(B)租金給付請求權為5年,遲延利息請求權為15年
(C)租金給付請求權為15年,遲延利息請求權為5年
(D)租金給付請求權及遲延利息請求權,均為5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7363
統計:A(4),B(34),C(12),D(116),E(0)
用户評論
【用戶】牛寶兒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參考資料 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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