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甲與其獨子乙至海灘度假,不幸遭遇地震與海嘯,同時失蹤,生死不明。若甲、乙各有配偶丙、丁且無其他繼承人,而甲有房屋一棟,乙無任何財產。下列關於該房屋歸屬之敘述,何者正確?
(A)經過澈底搜尋,無法尋獲甲、乙,可認定甲死亡,經檢察官核發死亡證明書後,由甲之配偶丙繼承房屋
(B)此為特別災難,一年後,經甲之配偶丙向法院聲請,法院對甲為死亡宣告後,丙單獨繼承該屋
(C)檢察官可於甲乙失蹤期滿後,向法院聲請對甲、乙為死亡宣告,法院宣告後,甲之配偶丙得繼承該屋
(D)甲被宣告死亡後,其房屋應由其配偶丙與乙一起繼承;乙亦被宣告死亡後,其配偶丁得與丙一起繼承甲之房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86052
統計:A(21),B(230),C(310),D(133),E(0)
用户評論
【黃郁琄】評論
回9F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法律沒有說媳婦(丁)可以繼承公公(甲)遺產
【Cindy戰勝自己】評論
個人覺得可能是因為...第 11 條二人以上同時遇難,不能證明其死亡之先後時,推定其為同時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