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家駒】評論
請問是這樣嗎?
【想想美麗】評論
AR Chen 太棒了!!!
【duke_tea8】評論
民事訴訟案件:簡易案件:屬於民事訴訟法第428條規定之簡易案件,為簡易程序不得上訴第三審。簡易案件其第一審於地方法院簡易庭,第二審為地方法院合議庭。刑事訴訟案件:簡易案件:屬於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之刑事案件,為輕微案件,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簡易程序之刑事案件,其第一審於地方法院簡易庭,第二審為地方法院合議庭。行政訴訟案件:簡易案件:簡易訴訟程序事件在簡易訴訟程序事件部分,改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二審管轄法院,並定位為法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