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依婷】評論
:(A)公文分為令、呈、咨、函、公告5種之外,尚有「其他公文」1種;(B)向受文者提出之具體要求無法在「主旨」內簡述時,用「辦法」列舉;(C)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作較詳細之敘述,無法於「主旨」內容納時,用「說明」段。所以,(D)為正確。 網路 http://www.wretch.cc/blog/chhsia1113/27467339
【Wan Ju Tsai】評論
公文分為「令」、「呈」、「咨」、「函」、「公告」、「其他公文」
【derek801204】評論
「主旨」、「說明」、「辦法」3 段,得靈活運用,可用 1 段完成者,不必勉強湊成 2 段或 3 段公文分為「令」、「呈」、「咨」、「函」、「公告」、「其他」
【李逍遙】評論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公文分為「令」、「呈」、「咨」、「函」、「公告」5 種、「其他」6 種(B)向受文者提出之具體要求無法在「主旨」內簡述時,用「說明」「辦法」列舉(C)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作較詳細之敘述,無法於「主旨」內容納時,用「辦法」「說明」說明(D)「主旨」、「說明」、「辦法」3 段,得靈活運用,可用 1 段完成者,不必勉強湊成 2 段或3 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