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依憲法第 143 條第 3 項之規定,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與人民之關係為何?
(A)歸人民負擔之
(B)歸人民拍賣之
(C)歸人民處分之
(D)歸人民共享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9909
統計:A(1091),B(39),C(358),D(497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信賴保護原則(釋字第525號、第589號)、憲法本文
用户評論
【用戶】陳碧玲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第143條第三項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用戶】微醺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原來如此~~感謝樓上
【用戶】錢不是萬能,解答才是萬能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也與土地法 地價或地稅之概念有關,「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直接想到「漲價歸公」(也稱土地增值稅)說難聽一點=可能就像就 不勞而獲吧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畢竟國家是 萬稅萬稅萬萬稅)
【用戶】陳碧玲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第143條第三項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看完整詳解
【用戶】苦命小承辦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原來如此~~感謝樓上
【用戶】錢不是萬能,解答才是萬能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也與土地法 地價或地稅之概念有關,「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直接想到「漲價歸公」(也稱土地增值稅)說難聽一點=>可能就像就 不勞而獲吧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畢竟國家是 萬稅萬稅萬萬稅)
【用戶】陳碧玲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第143條第三項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看完整詳解
【用戶】苦命小承辦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原來如此~~感謝樓上
【用戶】錢不是萬能,解答才是萬能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也與土地法 地價或地稅之概念有關,「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直接想到「漲價歸公」(也稱土地增值稅)說難聽一點=>可能就像就 不勞而獲吧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畢竟國家是 萬稅萬稅萬萬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