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之進行程序為何?
(A)由立法院提出,自由地區選舉人複決之
(B)由立法院提出,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之
(C)由國民大會提出,自由地區選舉人複決之
(D)由國民大會提出,立法院複決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54542
統計:A(600),B(3989),C(57),D(22),E(0)

用户評論

YEN7123】評論

考試時,罷免和彈劾可得看清楚呀~~

黑面當歸鴨】評論

審、程為序,民決為通過

骨頭(警 上榜)】評論

正副總統彈劾案、政黨違憲案都交給憲法法庭(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Angel】評論

[比較]公務人員彈劾案---->監察院正副總統彈劾案---->司法院憲法法庭

骨頭(行政警特上榜)】評論

正副總統彈劾案、政黨違憲案都交給憲法法庭(司法院大法官)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