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關於公司的糾紛,應先適用公司法,民法只具有補充性質,此乃是何種原則?
(A)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
(B)例外法優於原則法原則
(C)後法優於前法原則
(D)新法優先適用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82741
統計:A(4783),B(51),C(12),D(2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