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甲與同夥乙共同計畫對富商綁架勒贖後撕票,在綁架富商後將其拘禁於同夥乙龜山鄉的住處,此時甲之友人丙得知後自願加入並以電話向富商之家人勒贖,請問丙可能成立刑法第348條擄人勒贖罪結合犯之何種犯罪參與型態?
(A) 間接正犯
(B) 教唆犯
(C) 共同正犯
(D) 幫助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8818
統計:A(58),B(8),C(1399),D(10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偽造文書、您好、A

用户評論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甲乙為共同正犯。擄人勒贖為繼續犯,雖擄人成功已成立既遂,仍須待人質釋放才算行為終了。丙於該期間內知悉全部情形,並自願加入為自己之犯罪,因仍在行為中,成立相續共同正犯。

林書緯】評論

請問幫助犯不一定要實際參與行動嗎只需意思表示 也算是幫助犯嗎 謝謝~

myan】評論

幫助犯  需講求 因果貢獻 心理&物質 助力 若 A想入侵民宅竊盜  B知道A的意圖後提供鑰匙方便A方便行竊  就算B不再現場 仍會認為有幫助犯疑慮物理助力:B提供的鑰匙心理助力:使A犯罪決定更堅定

阿答力】評論

幫助犯:以幫助的意思(心理上.物理上)幫助行為人,但未參與犯罪計畫如我給你刀子,你去殺人共同正犯:以參加犯罪行為的意思,參與犯罪計畫(犯罪計畫不等於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如甲把風,乙行竊進階版:共謀共同正犯  我與你商討犯罪計畫,但是只有你施行犯罪行為

目標2021年設備士上榜】評論

請問幫助犯不一定要實際參與行動嗎只需意思表示 也算是幫助犯嗎 謝謝~

目標2021年設備士上榜(】評論

請問幫助犯不一定要實際參與行動嗎只需意思表示 也算是幫助犯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