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依據憲法,有關總統與副總統之選舉罷免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總統、副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之
(B)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罷免案,由人民投票同意
(C) 人民提出總統、副總統罷免案,由立法院議決
(D)總統、副總統之選舉程序應符合公平合理之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7382
統計:A(25),B(399),C(3839),D(1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信賴保護原則(釋字第525號、第589號)、憲法本文

用户評論

Hugo Yeh】評論

  罷免跟彈劾是兩碼字事 罷免(政治責任)彈劾(法律責任)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OㄡO】評論

題目要求選錯誤的,所以答案沒有錯。只是最佳解的說明是彈劾Hugo Yeh的說明才是正確的。

侯姿杏】評論

答案為什麼不是B???

賴孟辰】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