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5.依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的股東至少幾人?(A)一人 (B)二人 (C)三人 (D)五人

【評論內容】無限公司股東應有2人以上(40條)有限公司由1人以上股東組成(98條)

【評論主題】29 甲因過失,違反某行政法之義務,為主管機關查獲。依該法規定,違反該義務者,處新臺幣 6 百元到 2 千 4百元之罰鍰,但主管機關最後決定不處罰,其可能的法律依據為何?(A)因法定罰鍰最高額度為 2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 19 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前項情形,得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施以糾正或勸導,並作成紀錄,命其簽名。微罪不舉

【評論主題】28 依行政罰法的規定,下列有關責任能力之敘述何者正確?(A)14 歲以上未滿 18 歲人之行為,應減輕處罰(B)滿 80 歲者應減輕處罰(C)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得減輕處罰(D)行為時辨識行為違法能力

【評論內容】第 9 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處罰。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25 人民出具土地先行使用同意書,縣市政府以公文方式允以將來對該地區實施市地重劃,係何種行政行為?(A)行政處分 (B)行政契約 (C)行政計畫 (D)行政執行

【評論內容】【高點】法觀人‧判解集 No10 摘錄:人民出具土地先行使用同意書(要約),縣市政府以公文方式允以將來對該地區實施市地重劃(承諾),合併兩項文件觀察,亦可認為有成立行政契約的意思。

【評論主題】21 行政程序法有關行政命令(法規命令、行政規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規命令之發布,應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B)法規命令之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得撤銷之(C)關於機關內

【評論內容】第 156 條行政機關為訂定法規命令,依法舉行聽證者,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第 158 條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第 159 條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一、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二、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

【評論主題】19 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前,若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且當事人以言詞方式陳述意見時,行政機關應作成紀錄,並由陳述人以簽名或蓋章方式確認其內容無誤。若陳述人對紀錄有異議者,請問行政機關應如何處理?(A

【評論內容】第 106 條行政處分之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於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期限內,以言詞向行政機關陳述意見代替陳述書之提出。以言詞陳述意見者,行政機關應作成紀錄,經向陳述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陳述人簽名或蓋章;其拒絕簽名或蓋章者,應記明其事由。陳述人對紀錄有異議者,應更正之。

【評論主題】甲收到乙警察機關公文(公文書一)指稱,若甲未依渠於 10 日前所收到罰單(公文書二)上載明之繳納期限前繳納罰鍰,將衍生滯納金,請甲儘速繳納。甲之所以尚未繳此罰鍰,係因認為該罰單所裁罰金額有欠公允,故甲

【評論內容】公文書一係催告甲按時繳納罰鍰,屬觀念通知)的事實行為;公文書二為罰單,為行政處分;公文書三係乙警察機關對甲函文之意思表示「標準不明,欠缺一致性」做出的澄清,並無規制作用,同屬事實行為

【評論主題】10 所謂寄存送達,係指將應送達之文書寄存於送達地之下列何者?(A)地方自治或警察機關 (B)郵局或電信局(C)法院提存所或行政執行分署 (D)農會或漁會

【評論內容】第 74 條送達,不能依前二條規定為之者,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地方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

【評論主題】11 公務員甲因案被移送懲戒,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情節重大,通知該管主管長官先行停止其職務。該公務員不服該停職通知,得否請求救濟?(A)可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不服復審決定者,得向行政法

【評論內容】※停職的態樣與續行救濟的可能  (參考林清老師 行政法筆記)1.當然停職(公懲法第3條)─受司法程序或執行,事實上無法執行職務,因法律直接規定其效果,無須做成行政處分,自無爭訟可能2.先行停職(公懲法第4條第1項)─公懲會通知該管長官停止職務,為司法程序中依職權所為之暫時性處分,不得單獨就停職部分提復審及行政爭訟3.先行停職(公懲法第4條第2項)─主管長官對被懲戒人先行停職,應適用程序行為特別理論,受處分人得單獨對停職決定提起行政爭訟4.其他法律之停職(丁等免職、地制法78條主管長官對民選首長之停職)─涉及身分的改變,影響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的權利,應許其提起行政爭訟=======================補充實務見解─行政法院八十五年度...

【評論主題】二、稻熱病(rice blast)與水稻紋枯病(sheath blight of rice)是臺灣水稻最常見的兩大病害,這兩種病害的病因與傳播途徑為何?田間病害診斷的依據有那些?(20 分)

【評論內容】例子--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5 條 第二項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學校相當系科畢業者,得於本法修正公布後三年內繼續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評論主題】62.主張道德的發展是循序漸進,無法跳躍的學派是:(A)心理分析論 (B)社會學習論 (C)訊息處理論 (D)認知發展論。

【評論內容】心理分析學派始自佛洛依德(Freud) 佛洛依德-人格發展理論(又稱:性心理發展論)1.非常重視病人的兒時經驗2.將人格分為-- 本我(id):本能我,代表潛意識的思想和慾望自我(ego):調適我,人格的執行者,調節本我和超我超我(super-ego):道德我,本我的對立者,代表社會道德的規範 3.認為人格的發展,總離不開性的觀念,每個階段有不同的「性感區」(1)口腔期(oral stage):發生於0-2歲。(2)肛門期(anal stage):發生於2-4歲。(3)性器期又稱性蕾期(phallic stage):發生於4歲-童年中期。(4)潛伏期(latent stage):發生於童年中期。此階段時間很長,卻未表現明顯的性發展而呈現潛伏狀態。(5)性徵期又稱生殖期(genital stage):發生於青春期至成人之後進入兩性的成熟關係中因為其學說過度強調內在的「性驅力」,也有人將之稱為「泛性說」。

【評論主題】32.下列哪一項不是Gardner的多元智力論的內容?(A)自知智力 (B)社交智力 (C)體能智力 (D)行動智力

【評論內容】我的記法: 窩在(宿)(舍)學(空)(英),兼練(文)(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