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怡芬】評論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第6條學生進入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國小部、國民中學或特殊教育學校國中部之轉銜,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安置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邀請擬安置學校、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安置學校,完成通報。安置學校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並視需要邀請學生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相關人員參加。
【123】評論
23.23 學習障礙的阿智今年即將升國中,他就讀的小學依法應於何時填寫安置學校以完成通報? (A)安置確定前二週內 (B)安置確定前一個月內 (C)安置確定後二週內 (D)安置確定後一個月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教甄◆身心障礙組- 103 年 - 臺北市 103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初試專門類科知能試題–特殊教育(身障類) #16516答案:C難度:適中統計: A(77),B(136),C(747),D(72),E(0) #598086個人分析: 尚未作答書單:沒有書單,新增線上測驗: /exam-103+%E5%B9%B4%E8%87%BA%E5%8C%97%E5%B8%82+103+%E5%AD%B8%E5%B9%B4%E5%BA%A6%E5%85%AC%E7%AB%8B%E5%9C%8B%E6%B0%91%E5%B0%8F%E5%AD%B8%E6%95%99%E5%B8%AB%E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