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我國為活絡債券市場,協助企業籌資及促進資本市場之發展,自民國 99 年 1 月 1 日起幾年內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證券交易稅?
(A)五年
(B)七年
(C)十年
(D)無限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4417
統計:A(22),B(154),C(20),D(5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稅法所稱「核課期間」之意義及如何計算?

用户評論

【用戶】Annie Che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證券交易稅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98 年 12 月 30 日)第 2-1 條為活絡債券市場,協助企業籌資及促進資本市場之發展,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七年內暫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證券交易稅。

【用戶】Q Hair Chung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證券交易稅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107年04月27日) 已修法囉!第2-1條為活絡債券市場,協助企業籌資及促進資本市場之發展,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暫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證券交易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