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因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註銷營業登記者,應於何時為之?
(A)歇業前
(B)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
(C)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
(D)事實發生之日起 45 日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78814
統計:A(25),B(113),C(50),D(2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稅法所稱「核課期間」之意義及如何計算?、海關代徵進口營業稅如何計算:

用户評論

【用戶】Letiti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30 條第1項:營業人依第二十八條申請營業登記之事項有變更,或營業人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時,均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填具申請書,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營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