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宏德】評論
第一百八十條 :
【Taickbin Chi】評論
(D)假如以「信函、明信片」代入,那就算未付或未付足「水陸印刷品」的資費,只要符合(B)選項的條件還是可以寄的啦!
【Rmi】評論
第一百八十條寄往國外之欠資函件,退還寄件人補足資費差額。無法退還時,除信函及明信片作欠資函件寄發外,其他函件不予寄遞,於招領揭示期滿後,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國際航空函件未付或未付足資費,無法退還寄件人補收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未付或未付足水陸路函件資費者,依前項規定辦理。二、 所付資費超過水陸路資費,並已達航空資費百分之五十者,得作欠資函件發由航空寄遞;不及航空資費百分之五十者,發由水陸路寄遞。三、 航空函件改發水陸路寄遞者,所有「航空」字樣或標誌均以粗線二道予以劃銷。大批交寄之國際信函及明信片,資費不足,無法退還寄件人補付者,不予寄遞,於招領揭示期滿後,作無著郵件處理。 國際快遞函件未付或未付足資費者,除航空快遞函件,其所付已足航空混合郵資時,除可將「快遞」字樣或標誌以粗線二道劃銷,按國際普通航空處理外,餘均依前三項之規定辦理。無法退回補收資費依第二項規定辦理,並將「快遞」字樣或標誌予以劃銷。
【asas369159】評論
信函和函件差在哪裡?
【Lin】評論
郵務營業規章-第一百八十條(修正)寄往國外之欠資函件,退還寄件人補足資費差額。無法退還時,除信函及明信片作欠資函件寄發外,其他函件不予寄遞,於招領揭示期滿後,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大批交寄之國際信函及明信片,資費不足,無法退還寄件人補付者,不予寄遞,於招領揭示期滿後,作無著郵件處理。 這題的選項都是舊法,建議本題刪除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