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法院非經當事人請求不得對案件主動加以裁判,此與行政機關可以主動作為者不同。此一原則在學理上稱之為:
(A)互不侵犯原則
(B)以原就被原則
(C)告訴乃論原則
(D)不告不理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0044
統計:A(26),B(45),C(175),D(385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POSDCORB、動產 -「交付」方式

用户評論

【用戶】鄭聖龍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是站在第三人公正的立場,來審判當事人間的紛爭所以他是被動的等別人來提告,有人來提告,他才會有案件可以審例如檢察官來提起公訴,或是被害人委任律師提起自訴,這時候法院收了案件(訴訟繫屬),才會審判。如果法官審判中另外發現被告有涉及其他不法,不能直接審,須知會檢察官另案偵辦,經由檢察官偵辦完,再一次經由他提起公訴,才能再一次審判。所以檢察官跟法官很不一樣檢察官---知有犯罪情事,是積極、主動偵辦法官----消極、被動的等人來告,才有案件可以審判,檢察官的起訴書寫什麼,他只能針對檢察官起訴書上所寫來判,另外延伸出來的不能判。希望這麼說你可以理解 =)

【用戶】我阿但我不賣鑽石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一、所謂「不告不理」原則 :是指「法院」就「未受請求」之事項「不得予以判決」之謂,否則即可能構成「判決違背法令」,因此其「關鍵點」即是在於「案件」( 訴訟 ) 是否「繫屬」於「法院」而言喔 !

【用戶】我阿但我不賣鑽石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由原告向法院民事庭對被告提起訴訟後,法院才能開始審理,這就是不告不理原則;須有告訴權的人提出告訴請求偵辦時,檢察官才能向法院提出公訴,則是告訴乃論原則

【用戶】鄭聖龍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是站在第三人公正的立場,來審判當事人間的紛爭所以他是被動的等別人來提告,有人來提告,他才會有案件可以審例如檢察官來提起公訴,或是被害人委任律師提起自訴,這時候法院收了案件(訴訟繫屬),才會審判。如果法官審判中另外發現被告有涉及其他不法,不能直接審,須知會檢察官另案偵辦,經.....看完整詳解

【用戶】我阿摩但我不賣鑽石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一、所謂「不告不理」原則 :是指「法院」就「未受請求」之事項「不得予以判決」之謂,否則即可能構成「判決違背法令」,因此其「關鍵點」即是在於「案件」( 訴訟 ) 是否「繫屬」於「法院」而言喔 !

【用戶】我阿摩但我不賣鑽石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由原告向法院民事庭對被告提起訴訟後,法院才能開始審理,這就是不告不理原則;須有告訴權的人提出告訴請求偵辦時,檢察官才能向法院提出公訴,則是告訴乃論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