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證據方法及其證明力,均由法律規定,法官判斷事實之真偽必依此規定為之,不得自由取捨。此為下列何主義?
(A)自由心證主義
(B)法定證據主義
(C)法定順序主義
(D)言詞辯論主義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6673
統計:A(813),B(5014),C(67),D(2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民投票之提案、法官懲戒事項-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用户評論

【用戶】Angela Tsai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自由心證主義,是指法院對於證據的證明程度,有自由判斷之權,即證據之取捨及證明力的強弱,由法院自由認定之。法定證據主義,是指證據證明力之強弱由法律予以規定,法院受法規拘束,不得由法官自由之意思而為判斷。

【用戶】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法定順序主義:指訴訟進行中,當事人在提出主張、聲明調查證據時,必須按法律規定的順序提出,否則主張無效。自由順序主義:指訴訟進行中,當事人得隨時提出主張,聲明調查證據,法律沒規定一定順序。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採「適時提出主義」,規定當事人應依照訴訟進行的程度,在言詞辯論終結前於適當時期提出,否則會產生不利的效果。由自由順序主義改為適時提出主義,是為了避免當事人濫用,導致訴訟的延滯。資料來源    http://goo.gl/FT5HI

【用戶】Lul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證據能力」與「證明力」的差別  證據能力是指可以作為證據的資格,法律對一個物件是否可以作為證據通常都會有一定的限制。如果可以具有可以作為證據的資格,才有證明力的問題。  而證明力是指證據的證明程度到哪,是有法官依自由心證去加以判斷。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5條規定:「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893

【用戶】Angela Tsai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自由心證主義,是指法院對於證據的證明程度,有自由判斷之權,即證據之取捨及證明力的強弱,由法院自由認定之.....看完整詳解

【用戶】Lul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證據能力」與「證明力」的差別  證據能力是指可以作為證據的資格,法律對一個物件是否可以作為證據通常都會有一定的限制。如果可以具有可以作為證據的資格,才有證明力的問題。  而證明力是指證據的證明程度到哪,是有法官依自由心證去加以判斷。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5條規定:「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893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A)自由心證主義(X)(B)法定證據主義(O)(C)法定順序主義(X)(D)言詞辯論主義(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