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u】評論
(D)釋字721:憲法增修規定二關於百分之五之政黨門檻規定部分,雖可能使政黨所得選票與獲得分配席次之百分比有一定差距,而有選票不等值之現象。惟其目的在避免小黨林立,政黨體系零碎化,影響國會議事運作之效率,妨礙行政立法互動關係之順暢,......,自無違憲疑義。
【snoopy75smb】評論
(A)憲法規定對於弱勢族群的特殊保障,違反平等選舉之要求(X)(B)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每一縣市均有立法委員席次(O)(C)平等選舉所要達成之目標為票票等值(O)(D)不分區席次之分配,設定一定門檻,雖限制選舉平等,但乃是有一定的正當化事由(O)憲法增修條文 第 4 條 (立法委員之選舉)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