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成功】評論
第45條(即時裁定) 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以外之案件,警察機關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定。 前項警察機關移請裁定之案件,該管簡易庭認為不應處罰或以不處拘留、勒令歇業、停止營業為適當者,得逕為不罰或其他處罰之裁定。
【2014505(考完試放假】評論
(B)不服抗告者,可提起聲明異議---不得提起抗告(C)不服聲明異議者,可提起抗告 ---不得提起抗告(D)不服處分者,可提起訴願。 ---聲明異議
【@@】評論
抗告是針對裁定(法院作的決定)所以不可以對聲明異議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