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根據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四號一般意見書,關於身心障礙學生教育權的闡述,下列何者正確?
(A)將學生放在回歸主流教室而沒有提供調整(如課程規劃、教學與學習策略)並不構成融合
(B)障礙者能與一般人無異地接受免費義務初級或次級教育,所以在教學跟評量上應該一視同仁
(C)在遇到金融危機或者缺乏資源時,負責提供合理調整的學校單位可以有部分彈性,不違反公約
(D)為確保學校無障礙,法規應規範所有新建建物的無障礙標準,但舊有建物改建不易,逐日淘汰即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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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阿薩姆】評論

融合教育是為了學生進行調整,使他們可以在一般環境中跟大家一起學習,這是我自己的想法,BCD就可以刪除了。也上網找了資料,摘錄跟此題有關的重點。以下文字引用自第4號一般性意見(正體中文及英文對照版)第八頁「融合」是一個系統化的改革過程,包括改變與調整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育理念、結構和策略,以克服阻礙,希望為同樣年齡層的所有學生提供公平和參與式的學習經驗,以及最符合其需求和喜好的環境。如果只將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在主流班級而未輔以結構性的改革,如組織、課程和教學策略的調整,談不上融合。此外,統合未必能保證一定會從隔離轉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