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國民之護照,經申報遺失之後尋獲。該護照之效力:
(A)回復原有效力
(B)視為已遺失
(C)標示後具有效力
(D)推定為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5996
統計:A(54),B(1594),C(41),D(181),E(0)

用户評論

Yan】評論

第 39 條 護照經申報遺失後尋獲者,該護照仍視為遺失。

圓圓李】評論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39條

Jing-ching Ch】評論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第二項!

已上榜٩(ˊᗜˋ*)و】評論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已於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發布全文 26 條第 18 條本條例第二十條所稱護照遺失或滅失,指遺失或滅失未逾效期護照之情形。護照經申報遺失後尋獲者,該護照仍視為遺失。

٩(ˊᗜˋ*)و】評論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已於民國 104 ★ 12 ★ ...

silversoul702】評論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第18條本條例第二十條所稱護照遺失或滅失,指遺失或滅失未逾效期護照之情形。護照經申報遺失後尋獲者,該護照仍視為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