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下列何者,非屬不融通物?
(A)公園
(B)農地
(C)鴉片
(D)猥褻書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
統計:A(5),B(13),C(5),D(2),E(0)

用户評論

楊又誠】評論

小銀的標準應該太嚴格了,個人認為要到猥褻的標準應該要像是偷拍公廁之類被一般道德或法律不能接受的程度,限制級寫真也可以算是一種藝術,教人做愛可以歸類教育,如果標準太過嚴格就跟戒嚴差不多了....

囧囧有神瞇瞇眼】評論

書籍、電影之類的出版品有經過分級制度應該是允許的吧XD

張艷萍】評論

所以應該像 公園 鴉片 農地 應該都是比較沒有問題的選項猥褻書刊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所稱猥褻之資訊、物品,其中「猥褻」雖屬評價性之不確定法律概念,然所謂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描繪與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者為限(本院釋字第四0七號解釋參照),其意義並非一般人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違背。大法官617解釋只能說「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所謂散布、播送、販賣、公然陳列猥褻之資訊或物品,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之行為,係指對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品為傳布....」也就是刑法有對於猥褻的資訊或物品有作規定,也就是禁止的意思,雖不確定猥褻的明確定義,但可以透過刑法上的規定,得知有關猥褻的物品應可歸類於不融通物

吉益夫德里】評論

那為什麼我還會看到情趣用品店大辣辣的再賣猥褻書刊 ?不是不通融物嗎?笑死,都學者在靠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