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張艷萍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因為不確定能否轉載 只好參考了一些文章後,寫出一些當參考要確認偽造文書,需先確認 文書 的定義為何?文書的要件:能在法律與經濟交易上作為證明文字性,需用文字或符號 (聲音不算)有體性,文字要附在實體物上(紙上或卡片上)意思性,需涉及社會或法律關係(用來證明或發生法律上關係的)名義性,須知誰是文書的製作者持續性,文書須能持續一段時間(黑板上文字不算)以此題來說,汽車之引擎號碼放到新的機車上偽造是無中生有(還有客體是否從無價值變有價值),變造是從既有的去修改新的機車原本沒有引擎號碼 拿舊的放到新的上面,使新的機車有了引擎號碼(並不是把既有的號碼作塗改)再來就是判斷 文書 與 準文書的差別從這個文書上是否有法律上利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