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關於未成年子女之財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未成年子女因勞力所得之財產,不屬於特有財產
(B)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其父母共同管理
(C) 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其父母有收益之權
(D)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其父母處分時,應得家事法庭之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3333
統計:A(13),B(1),C(10),D(120),E(0)

用户評論

【用戶】加油!我要考上書記官!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1088條第一項: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第二項: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有使用、收益之權。但非為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其父母處分時,不須家事法庭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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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角胡麻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1088條規定: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

【用戶】角胡麻

【年級】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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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吐納之間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1088條第一項: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第二項: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有使用、收益之權。但非為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其父母處分時,不須家事法庭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