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柳宗元〈駁復讎議〉:「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尉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復讎,束身歸罪。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於令,永為國典,臣竊獨過之。……旌與誅,莫得而並焉。誅其可旌,茲謂濫,黷刑甚矣!旌其可誅,茲謂僭,壞禮甚矣!」根據上文,下列何者最切近柳宗元立論的觀點?
(A)立法貴嚴,而責人貴寬
(B)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C)聖人之制,窮理以定賞罰,本情以正褒貶,統於一而已矣
(D)天下之善不勝賞,爵祿不足以勸也;天下之惡不勝刑,刀鋸不足以裁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5859
統計:A(219),B(424),C(1188),D(38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柳宗元《送薛存義序》

用户評論

小人兒大冒險 ʕ•͡ᴥ•ʔ】評論

(B)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罪行有可疑時,寧可從輕處置;功勞有疑點,寧可從重獎賞。與其錯殺無辜的人,寧可犯執法失誤的過失。

claire608012】評論

旌表揚、表彰又指普通的旗子ㄐㄧㄥ

Cloudy Cheng】評論

臣從記載上看到則天皇後在位的時候,有...

chinglinyy】評論

(c)大凡聖人制定禮法,是透徹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來規定賞罰,根據事實來確定獎懲,不過是把禮、刑二者結合在一起罷了。

高脆】評論

據我瞭解,則天皇后時,同州下邽縣有...

短腿泡芙】評論

臣伏見天后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爲縣吏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父仇,束身歸罪。據我瞭解,則天皇后時,同州下邽縣有個叫徐元慶的人,父親徐爽被縣尉趙師韞殺了,他最後能親手殺掉他父親的仇人,自己捆綁着身體到官府自首。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於令,永爲國典”。臣竊獨過之。當時的諫官陳子昂建議處以死罪,同時在他家鄉表彰他的行爲,並請朝廷將這種處理方式“編入法令,永遠作爲國家的法律制度”。我個人認爲,這樣做是不對的。臣聞禮之大本,以防亂也。若曰無爲賊虐,凡爲子者殺無赦。我聽說,禮的根本作用是爲了防止人們作亂。倘若說不能讓殺人者逍遙法外,那麼凡是作兒子的爲報父母之仇而殺了不應當算作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