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有關贍養費請求權之成立要件,依民法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權利人須無過失
(B)義務人若無過失即無須負責
(C)權利人須因判決離婚始得請求
(D)權利人須因離婚而限於生活困頓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4525
統計:A(6),B(110),C(23),D(27),E(0)

用户評論

【用戶】Koy Hua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這題是贍養費,應該是1057

【用戶】Law Lawinlaw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第1056條(損害賠償)  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用戶】Lin Anne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1057 條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用戶】Koy Hua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這題是贍養費,.....看完整詳解

【用戶】Law Lawinlaw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第1056條(損害賠償)  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用戶】Lin Anne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1057 條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