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依海商法規定,下列有關共同海損分擔額之敘述,何者錯誤?
(A)運送人或船長對於未清償分擔額之貨物所有人,得留置其貨物
(B)應負分擔義務之人,得委棄其存留物而免分擔海損之責
(C)船上所備糧食、武器等物品仍應分擔共同海損
(D)利害關係人於受分擔額後,復得其船舶或貨物之全部或一部者,應將其所受之分擔額返還 於關係人。但得將其所受損害及復得之費用扣除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C)船上所備糧食、武器等物品仍應分擔共同海損法規名稱: 海商法第 六 章 共同海損第 120 條船上所備糧食、武器、船員之衣物、薪津、郵件及無載貨證券之旅客行李、私人物品皆不分擔共同海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