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哪一個不是民 98 年特殊教育法對於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之設置所規定之原則?
(A)適性化
(B)個別化
(C)融合
(D) 效能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6701
統計:A(11),B(18),C(34),D(111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民95)、特殊教育法第27條、特殊教育法
用户評論
【Emy Liu】評論
查了一下應該是 特教法第 18 條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