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 Hu】評論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15條
【張小品】評論
62~ 前項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所屬一級機關定名為局,二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之一級單位為科。
【再接再厲(109普考上榜)】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62條第3項前項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所屬一級機關定名為局,二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之一級單位除主計、人事及政風機構外,定名為科。但因業務需要所設之派出單位與警察及消防機關之一級單位,得另定名稱。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15條縣(市)政府一級單位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