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下列何者專屬於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
(A)警察制度
(B)教育制度
(C)司法制度
(D)銀行制度.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3985
統計:A(18),B(18),C(451),D(19),E(0)

用户評論

一去不復返(五等民政榜首-】評論

第107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外交。   二、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司法制度。   五、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六、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八、國營經濟事業。   九、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度量衡。   十一、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一去不復返】評論

第107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外交。   二、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司法制度。   五、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六、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八、國營經濟事業。   九、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度量衡。   十一、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