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原告於普通法院提起訴訟,而就該事件普通法院認為其無審判權時,應如何處理?
(A)法院應逕行以裁定駁回原告之訴
(B)法院應先徵詢當事人意見後,依職權裁定將訴訟移轉至有審判權限之法院
(C)法院應立即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D)法院應命原告撤回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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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 7-3 條法院認其無審判權者,應依職權以裁定將訴訟移送至有審判權之管轄法院。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前項有審判權之管轄法院為多數而原告有指定者,移送至指定之法院。當事人就法院之審判權有爭執者,法院應先為裁定。法院為第一項及前項裁定前,應先徵詢當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