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影子】評論
承認是形成權,是法律行為。形成權就是一方為意思表示,而使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的權利。基本上有意思表示的描述,就是法律行為,因意思表示是法律行為的基本要素。
【Ally】評論
意思通知:催告/ 拒絕要約/中斷時效進行支隊債務人之請求
【蔡易叡】評論
JoJo Wu大大,我將您的圖翻轉一下。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民法第79 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承認,始生效力。該「承認」在法律上性質為何?(A)法律行為 (B)意思通知 (C)觀念通知 (D)事實行為修改成為民法第79 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承認,始生效力。該「承認」在法律上性質為何?(A)法律行為 (B)意思通知 (C)觀念通知 (D)事實行為
【張懷安】評論
(A)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基礎,使其行為發生一定法律效果。(B)意思通知:指表示人表示一定期望之行為。例如:對法定代理人催告(民法§80)、對要約之拒絕(民法§155)。(C)觀念通知:乃表示人表示對一定事實的觀念或認識。例如:召集社員總會之通知、債權讓與之通知。(D)事實行為:係指人對物為變形、毀損等實際上、物理性的行為,有時候會透過法律規定而發生一定法律上效果。例如:不法毀損他人之物(民法§196)、無主物之先占(民法§802)、遺失物之拾得(民法§803)、埋藏物之發現(民法§808)。參考資料:1. 伍迪(2019)。《法學大意》。新北市:宏典文化。2. 《民法》,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