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573152】評論
[一八五二年麻州義務教育法]美國麻州(Massachusetts)於一八五二年所通過的美國現代第一個義務教育的法令。在該項法律中,規定了該州每個八至十四歲的兒童,每年至少應入學十二個星期,且其中必須有六個星期是連續的。此外,對於那些未能送學齡兒童入學的家長,若無法證明是因為家貧或無能力,也規定了罰則。雖然該法是美國第一個正式強迫入學的法律,但僅強迫學童「部分時間」(part-time)的入學,加上種種外在條件的限制,因而在公布之初並未發生太多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