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sy】評論
得主張言論免責權者為:鄉鎮市民代表、立法委員、市議會議員;不得主張言論免責權:監察委員、考試委員。
【WEI】評論
第 73 條 B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第 50 條 D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A會開會時,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對於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外不負責任。但就無關會議事項所為顯然違法之言論,不在此限。
【如有販賣解答請通知我】評論
只有民意代表,才有言論免責權,記住這個標準就不會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