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下列何種權利之取得、設定、移轉、喪失或變更,不得辦理土地登記?
(A)地上權
(B)抵押權
(C)農育權
(D)權利質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6327
統計:A(5),B(24),C(8),D(200),E(0)

用户評論

王貞節】評論

土地登記規則第4條

VK】評論

土地登記規則第四條-下列土地權利之取得、設定、移轉、喪失或變更,應辦理登記:一、所有權。二、地上權。三、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三日前發生之永佃權。四、不動產役權。五、典權。六、抵押權。七、耕作權。八、農育權。九、依習慣形成之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