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 Chen】評論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條(名詞定義)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機關:就法定事務,有決定並表示國家意思於外部,而依組織法律或命令(以下簡稱組織法規)設立,行使公權力之組織。 二、獨立機關: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之合議制機關。 三、機構:機關依組織法規將其部分權限及職掌劃出,以達成其設立目的之組織。 四、單位:基於組織之業務分工,於機關內部設立之組織。
【林佳霖】評論
一、機關:依公法設立,替國家行使意思表示之組織。
【盧妍蓁】評論
我國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對於機關規模與建制標準的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D(A)部之總數以 14 個為限 (B)司之總數以 112 個為限 (C)署、局之總數除地方分支機關外,以 70 個為限 (D)政策統合的機關委員會之總數以 7 個為限D. 8個委員會 補充:獨立機關總數以三個為限。一、14部: 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 、財政部 、教育部 、法務部 、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勞動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環境資源部、文化部、科技部 二、8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會、 僑務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三、3獨立機關: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
【Jamie】評論
我國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對於機關規模與建制標準的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D(A)部之總數以 14 個為限 (B)司之總數以 112 個為限 (C)署、局之總數除地方分支機關外,以 70 個為限 (D)政策統合的機關委員會之總數以 7 個為限D. 8個委員會 補充:獨立機關總數以三個為限。一、14部: 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 、財政部 、教育部 、法務部 、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勞動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環境資源部、文化部、科技部 二、8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會、 僑務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三、3獨立機關: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