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評論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74條第1項總統、副總統罷免票,應分別印製。但立法院移送之罷免案,同案罷免總統、副總統時,罷免票應將總統、副總統聯名同列一組印製。所以...意思應該是指...罷免總統與副總統應該要分開辦理,除非立法院發動同時罷免,否則應該分開辦理。以免對政局造成太大的衝擊。所以〈c〉說皆應聯名為之就不對.....
【我是小安】評論
1. 總統副總統罷免之投票,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74條第1項總統、副總統罷免票,應分別印製。但立法院移送之罷免案,同案罷免總統、副總統時,罷免票應將總統、副總統聯名同列一組印製。
【snoopy75smb】評論
A)罷免案之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收到立法院移送之罷免理由書及答辯書次日起 60 日內為之(O)(B)罷免案之投票,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O)(C)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皆應聯名為之(X;原則應分別印製)(D)罷免票應在票上刊印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二欄(O)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73 條 (罷免案之投票日期)
【張懷安】評論
(A)罷免案之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收到立法院移送之罷免理由書及答辯書次日起 60 日內為之 → 正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73條:「罷免案之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收到立法院移送之罷免理由書及答辯書次日起六十日內為之。但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B)罷免案之投票,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 → 正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73條(但書):「罷免案之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收到立法院移送之罷免理由書及答辯書次日起六十日內為之。但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C)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皆應聯名為之 → 錯誤。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應分別為之。但同案罷免總統、副總統時,應聯名為之。《總統副總統...
【S】評論
(B)罷免案之投票,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總統副總統選罷法 第 73 條罷免案之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收到立法院移送之罷免理由書及答辯書次日起六十日內為之。但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公職人員選罷法 第 87 條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二十日起至六十日內為之,該期間內有其他各類選舉時,應同時舉行投票。
【110關務四一般行政8個月】評論
(B)罷免案之投票,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總統副總統選罷法 第 73 條罷免案之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收到立法院移送之罷免理由書及答辯書次日起六十日內為之。但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公職人員選罷法 第 87 條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二十日起至六十日內為之,該期間內有其他各類選舉時,應同時舉行投票。
【yu】評論
原則 -> 應分別印製,分開辦理但立法院移送之罷免案 ->聯名同列一組印製 (所以總統副總統罷免案除了立法院移送還有其他哪些方式?)
【Jest Believe】評論
依總統副總統罷免法74條 從條文的意思可以知道原則分別印制(誰被罷免當然就印誰)而例外經立法院"同案"罷免(意思是兩個人一起被罷免)當然就聯名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