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有關居住、遷徙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憲法保障居住、遷徙自由係指人民在法律規定範圍內有選擇其居住處所,營私人生活不受干預之自由,且有得依個人意願自由遷徙或旅居各地之權利
(B)大陸地區人民須經主管機關許可,方得進入臺灣地區。大陸地區人民既無自由進入臺灣地區之權利,其合法入境後,也不得主張居住遷徙自由之保護
(C)國家不得將國民排斥於國家疆域之外,亦屬居住、遷徙自由保障之範圍
(D)行政機關為維護水庫水質水量,訂定集水區內村落遷村計畫,涉及對人民居住、遷徙自由之限制,除不得逾憲法第 23 條所定之必要程度外,且須有法律之明文依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12
統計:A(27),B(1439),C(88),D(79),E(0)

用户評論

waste36】評論

B釋字710解釋兩岸關係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是在兩岸分治之現況下,大陸地區人民入境臺灣地區之自由受有限制(本院釋字第四九七號、第五五八號解釋參照)。惟大陸地區人民形式上經主管機關許可,且已合法入境臺灣地區者,其遷徙之自由原則上即應受憲法保障(參酌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及第十五號一般性意見第六點)。

警察+普考 來個雙榜吧】評論

非洲大陸還是南極大陸

】評論

6F說的事實阿,還有人噓勒XD最慘的是被外國誤認為中國卻無法改變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