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查驗時,基於特定原因而採暫時留置措施,有關留置時間之敘述何者正確?
(A)對國民不得逾 3 小時
(B)對國民不得逾 4 小時
(C)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逾 6 小時
(D)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逾 8 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9329
統計:A(20),B(11),C(526),D(9),E(0)

用户評論

【用戶】bonjour7073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4條第2項 實施暫時留置時間,對國民不得逾二小時,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逾六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