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madtea】評論
護照條例第11條 外交護照及公務護照之效期以五年為限,普通護照以十年為限。但未滿十四歲者之普通護照以五年為限。前項護照效期,主管機關得於其限度內酌定之。護照效期屆滿,不得延期。
【每天朝目標邁進】評論
護照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