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從事不法行為時,內政部移民署應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國,下列何者非屬之?
(A)參加暴力或恐怖組織或其活動
(B)攜帶違禁物品
(C)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
(D)護照或入國許可證件係不法取得、偽造、變造或冒用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1608
統計:A(8),B(327),C(18),D(12),E(0)

用户評論

a35775821104】評論

(B)攜帶違禁物品為移民法 第18條 外國人禁止入國之裁量事項,非無戶籍國民禁止入國之情形。

阿文仔】評論

B是移民法第七條第二項準用第十八條,係為得不予許可入國

每天朝目標邁進】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7 條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國:一、參加暴力或恐怖組織或其活動。二、涉及內亂罪、外患罪重大嫌疑。三、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四、護照或入國許可證件係不法取得、偽造、變造或冒用。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兼具有外國國籍,有前項各款或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國。第一項第三款所定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及前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重大經濟犯罪或重大刑事案件之認定標準,由主管機關會同法務部定之。第 18 條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禁止其入國:一、未帶護照或拒不繳驗。二、持用不法取得、偽造、變造之護照或簽...